当我们发生了意外的交通事故之后,我们的身体可能没办法像从前一样进行的工作,这时候我们可以向肇事者进行索赔,但是最好是具备好相应的医院证明,接下来和承业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交通事故误工的医院证明是怎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误工的医院证明主要内容
疾病诊断证明
患者姓名 年龄 性别 门诊号/住院号
诊断名称
病情介绍(主诉、诊疗经过,疗效、目前状况等)
医生建议(指后续治疗措施,病休、康复治疗建议等)
医生签名 日期 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
二、误工费赔偿标准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交通事故误工费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通过学习了承业律师事务所小编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了解到了,交通事故误工的医院证明包含哪一些内容?在医院的证明当中应该说明清楚受害人的伤残状况以及预计可以正常工作的时间,以上就是承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的总结,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