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恶意转移财产构成犯罪吗

 

  一、界定欠债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法律依据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欠债人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欠债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欠债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1、欠债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欠债人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欠债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欠债人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欠债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欠债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二、恶意转移财产应对方法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根据这项规定,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

  1、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

  2、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

  3、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4、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必须在债务人与受益人都具有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其撤销权。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自己取证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在法院规定的取证期限之前,提前7天向法院申请法院取证。比如对于股票来说,可以去查其操盘记录,如果股票已经不在其名下,可以要求其说出转移到了什么地方和原因。如果是慢慢合理转让并且其所得用于了家庭开支,则属正常。如果是离婚前不久才转走,则属于恶意转移,法院会给予追究。

  虚构的债务是不真实存在的债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但是债务是否是虚构的需要证据证明。

  综上所述,​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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