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打赏冷静期的必要性
当下,网络直播行业高速扩张,虚假宣传、夸大功效、诱导非理性消费等乱象随之而来。全国政协委员皮剑龙提议完善网络直播管理制度,建立用户消费冷静期、设置单日打赏上限,如对单笔超500元或单日累计超2000元的打赏,实行24小时延迟到账并允许用户无条件撤回。笔者认为,这一建议切中行业要害,对直播行业健康发展来说是一张“好方子”。
消费者权益保护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看,24小时延迟到账和单日打赏上限可避免用户因冲动或受诱导而不理性消费,赋予其“后悔权”,能有效管控过度支出风险,有力保护未成年人和经济能力有限群体。
遏制违法犯罪
从遏制违法犯罪层面出发,限制打赏金额与设置冷静期,可增加利用高额打赏进行洗钱、权力寻租等违法活动的难度,减少因过度打赏引发的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降低社会矛盾和司法资源消耗。
行业发展的推动
从行业发展角度而言,这一机制削弱了主播靠不良手段获取暴利的动机,推动直播内容向专业化、高质量转型;还能引导用户理性打赏,减少社会争议,改善直播行业公众形象,促进形成健康互联网文化生态,构建起多方协同治理体系。
实施过程中的挑战
然而,在落实过程中,直播打赏“消费冷静期”也面临不少难题。在法律层面,直播打赏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性质认定存争议,影响冷静期和撤回权法律依据,处理打赏纠纷也无统一标准。在技术监管上,未成年人可能绕过技术限制,使保护机制失效。在阈值设定方面,金额、频次等触发阈值难以平衡用户与平台权益,缺乏普适标准。利益相关方也可能抵制,打赏收入是平台和主播主要收益来源,设置上限和撤回机制易引发“多账号打赏”等规避行为。另外,区分理性与冲动消费缺乏客观标准,平台提示可能被忽视甚至引发逆反心理,无条件撤回可能导致恶意打赏反悔,影响主播收入和直播生态。
强化平台责任
要让直播打赏“消费冷静期”发挥实效,必须强化平台责任。平台应采用“人工+AI”双审核实时监测直播内容,违规账号实施“熔断”封禁72小时;强制公开直播间关键数据并接入第三方审计核查,严惩数据造假行为;严格落实“人脸识别+实名认证”,禁止未成年人账号打赏充值,设立维权基金;推动专项立法,细化行业规范和权益保护条款;优化优质内容激励机制,促进直播与多业态融合。
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