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吸毒前科的人取消案底是不可能的,虽然吸毒没有纳入刑法,并不是犯罪行为,但吸毒行为特殊,与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应该明确区分开来,因为戒毒人员复吸率极高,在我国目前的大环境下,公安机关一直都对吸毒贩毒行为严抓严打,普通的犯罪人员刑满释放后只要五年内没有再违法犯罪,遵纪守法,那么公安机关便会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解除对他们的跟进管理,也就是普通犯罪人员经过五年改过自新,公安机关就认为他们可以正常回归社会,不需要再严加管控了,但是吸毒人员却会被公安机关终身关注,由于毒品滋生的违法犯罪实在是太多了,因此只要吸了毒,被公安机关处罚了,案底就会伴随你的终身。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戒毒条例》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