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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成应平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重庆承业(贵阳)律师事务所
欠款不还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日期:2021-11-22 13:23:20
作者:ChengYe
分类:
刑事辩护中心
浏览:23次
贷款机构无法经过变卖抵押物的方式,降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不过,贷款机构会不停的催缴,这会给贷款人的生活工作造成不小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标签: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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