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关在看守所。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应该马上将把拘留人送到看守所羁押,最迟不可以超过二十四小时。并且除了没有办法通知,或者具有可能妨碍侦查的情况除外。还需要在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