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流转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甲方:某某
乙方:某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1、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
流转土地所在方位:某某地。流转的面积为10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租赁。
2、流转的期限为2年。
即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
3、流转土地的用途
桂花等花木的栽培及购销。
4、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1000元。
(2)甲方于合同规定期内到乙方所在地领取转让金。
5、协议生效以后,乙方每年的转让金在某年某月某日支付给甲方。甲方逾期未领取转让金而使合同无效,后果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甲方。
7、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合理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地边等方面的关系。
(4)不得干预乙方在转包土地上所种树木出售时合理使用土球。
8、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
(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3)乙方在经营所需的情况下可以在转包的土地上进行房屋、道路、沟渠等建设。 4、乙方在转包后不得长期弃耕抛荒。
9、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征用、占用,土地的补偿归集体,附属物补偿归乙方。
(2)流转期内,甲方不得随意进入土地进行其他活动。
(3)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正常使用。
10、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
11、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按地面附属物的三倍以上价格赔偿)。
12、纠纷解决办法 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 县(市) 乡(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 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某某
乙方代表(签字): 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二、一般土地出让金契税怎么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不同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契税计税依据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进一步明确了不同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契税计税价格问题。
1、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征地管理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市政建设配套费”是指规划、建设等部门收取的用地配套费、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配套费、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费、城市排水工程建设费、消防设施建设费、人防设施易地建设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商业网点建设费和城市教育网点建设费等,同时还包括公共电力建设配套费、城市自来水建设使用费、供热工程建设费、管道燃气设施安装费等,也就是通常所称的"大配套费用".
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征收机关可依次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
(1)评估价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定,并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价格。
(2)土地基准地价:在没有评估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县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地价,计算契税计税价格。具体计算方法为:以总征用面积而非出让面积与单位基准地价相乘,得出契税计税价格。因为总征用面积含部分预留道路面积,如果所征用土地紧靠道路,其相同出让面积的正常价值通常高于非靠道路的情形。
关于土地出让金契税的计算,一般在土地出让的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同时需要依据土地的交易总额粉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的情况进行计算,以及支付相关的补偿费和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