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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房本过户案引爆交易隐患 政府审核漏洞需要多方填补
房客做假房本和委托书卖掉房东的房———
在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买房人要面临一定的交易风险,房屋产权证的真伪、对方身份的真假、委托是否有效,买房的时候对这些如果疏忽大意,以后可能会有大麻烦。最近在宣武区发生了一个案例,二房东假造产权证明骗过管理部门将房屋卖出。这件事再一次为买房人敲响了警钟,究竟在买房中面临着多大的交易风险,目前的二手房市场中存在的交易风险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怎样才能买到放心房,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专家和有关管理部门。
■几十万换来一张废纸
最近宣武区法院的一张判决书使孙先生用几十万元买来的二手房的产权证成为一纸空文。今年2月,孙先生用辛苦多年的积蓄从一位自称郭某的人手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拿到产权证的孙先生付了房款。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真正的房主郭某却将发证机关告上了法庭,直到此时他才知道原来卖给自己房子的自称郭某的人只是这个房子的租户,二房东用伪造的房产证、身份证、委托书等骗过了发证机关。日前法院已经依法判决孙先生的那张今年2月22日由市建委核发的第35690号产权证作废,这样一来,孙先生成了这个事件的最大受害者,房产证作废了,几十万元的经济损失在判决中却没有涉及。
■二手市场风险不小
有关部门对于二手房的交易程序越来越简化,但是孙先生的这个案例也提醒买房人,在二手房交易中,防范交易风险绝不能大意。
记者在宣武区国土房管局服务大厅看到,放在门口醒目位置的一张公告指出,近期发生的假房产证、假房屋登记证很多,提醒老百姓不要将自己的证件和复印件随意交给他人。房屋交易大厅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遇到这类情况不少,作为审核机关,只能是凭借经验和责任心,但是这种情况并不能杜绝。
北京市建委的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假产权证的情况确实存在,而且他表示,除了现在已经查出的案件,还会有政府尚未掌握的数据?他还指出,现在为了节约交易成本,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委托书公证,这对于政府来说加大了审核的难度,也加大了买房人的风险。
■政府审核漏洞需要多方填补
孙先生的这个案例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除去对于孙先生所遭遇的损失的同情之外,也对政府部门的审核机制提出了质疑。在宣武区产权交易大厅,记者以产权人的身份向咨询台咨询了相关业务的程序,仅仅从程序上来看,还是非常严密的。记者又询问工作人员对于房产证的真假有什么预防措施?工作人员说,一旦出了问题全部由房管部门来承担责任。
对于刚刚败诉的这个官司,很多政府部门似乎都不愿过多提及,宣武区房管局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而北京市建委的相关负责人则一再表示,现在都只盯住政府审核的漏洞,其实骗子也在利用这些制度漏洞做文章。政府现在也要面临这种制度性问题的事实,完全避免这类事件发生对于政府来说目前还很困难。他认为目前要预防这类事件的发生,或者要求买卖双方必须到场,或者恢复要求委托人必须出具公证书。
政府部门审核中的漏洞,有的是由于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问题,有的也和体制尚未完善有关,操作起来存在一定的困难。但是作为买房人,难道就成了这当中的牺牲品吗?有关专家认为,针对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公证部门、银行和税务机关的审核从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审核中存在的漏洞。
《公证条例》中并没有对房屋转让作出强制公证的要求。
当然,从根本上降低二手房交易风险,还是应当从体制上完善审核制度,让那些心存侥幸的骗子没有机会得逞。
■专家支招
如何识别真假房本
面对交易中的风险,虽然政府的房管部门对房主或者委托人真实性进行审查,但是作为买房人,又有什么样的防范措施呢?专家对此作了介绍。
据了解,现在有两大版本的房产证,一种是2000年以前发放的普通版房产证,另一种是2000年以后的新版房产证。由于2004年以后建委接过房产证大印,所以新版房产证又分为国土资源局发放和北京市建委发放两种情况。房产证其实像人民币一样,由印钞厂统一印刷,过程要求严格,仿造并不是非常容易。针对房产证的防伪标志,阳光康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楠先生向记者传授了几招,在这里跟您一起分享。
胡先生介绍说,房产证印刷使用的纸张并不是一般的纸张,所以房产证内页的纸张在光下可以看到楼房样子的水樱打开房产证,封二有花形的图案,真房产证在花芯处藏有一个双线小花,而假房产证模糊不清。在房产证首页,边框也藏有玄机。上框的小菱形图案是镂空的,菱形格下面有一行由萎缩字母组成的细线,肉眼看来是一条虚线,而下框的菱形图案中间也能看到字母。另外如果是市建委发放的房产证,最后一页软纸和封底的硬纸相连处的浮雕字“房屋所有权证”六个字是可以连起来读的,而假房产证两页是不连贯的。胡先生还介绍了一招,或许连发证机关都没有注意,他说,房产证装订使用的线在荧光灯下会发出蓝色的光,而仿造者用一般的棉线在荧光灯下不会有这种现象。
如何识别卖主的真实身份
有了辨别真假房产证的慧眼还远远不够,专家提醒买房人,在交易过程中,一定要确认对方身份的真实性或者委托权利的合法性。
首先,买房人如果要通过中介公司,一定要到正规的中介公司。作为买房人,应该要求中介公司对卖主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如果不通过中介公司,双方一定要先到房地局核实。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到所属房产管理部门查档,确定房子的所有人没有问题,卖房人享有完整处置权。
北京兴业安居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赵东炎指出,往往出现问题都是针对交易环节中的漏洞,所以他指出,买房人一定要在交易中关注卖房人对房子是否有完整处置权。
买房时尽量见到房主本人,对于对方的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要仔细核查。如果不是本人,一定要看到委托公证书。专家强调说,现在政府不强制要求进行委托公证,但是作为买房人,如果想要降低风险,最好还是看到公证书。
在交易过户环节上,买房人也要多加防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拿到房产证之前,绝不能将全款都交给卖方,例如可以先付30%的定金。专家还提醒买房人,在交款之前,应当与对方作相应的约定,避免买了产权不清或者存在纠纷的房子,为日后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假房本过户案引爆交易隐患 政府审核漏洞需要多方填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