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纠纷案例分析

  核心内容:什么是一房二卖?房屋卖方一房二卖会面对什么样的处罚?下面,承业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小编通过一个一房二卖的真实案例,为您详细涉及一房二卖相关规定的内容。

  一套房子卖两家房主赔了2万元违约金

  【案情回顾】

  2006年7月,张某以18万元的价格在城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去年9月,由于做生意急需钱,经他人介绍,张某将该房屋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李某。双方商定:李某预交房款15万元,钥匙交给李某,两个月后,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李某支付余下的5万元房款。

  同年9月16日,李某支付了15万元房款,并搬进房屋居住,不想20天后,由于房屋价格上涨,张某要求李某增加房款。李某认为书面合同已签订,要求张某立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表示,若不增加房款将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10月21日,张某将房屋以2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谢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同时将15万元房款返还给李某,并要求他在一星期内搬出房屋、交回钥匙。

  为此,李某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依法解除张某与谢某的房屋买卖合同,保护自己的购买权。经过长达半年多的调解,今年5月,两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张某支付了2万元合同违约金。

  【律师提醒】

  这是一起典型的“一房二卖”纠纷,在本案中,看似以购房者李某获得赔偿的违约金告终,但事实上,因纠纷所耗费的财力精力,再加上房价的多变,有时也难以弥补购房者的损失。

  要彻底避免“一房二卖”的尴尬,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约定预告登记条款并及时到当地房地产管理与住房保障局进行申请办理。所谓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时,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期间,房屋不能再次买卖,即使擅自买卖也不具备法律效力,从而保障购房者最终取得所购房屋的所有权。

  如果不幸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况,购房者需要保持自身的冷静,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可以凭借证据需求法律的帮助,挽回自身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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