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跨省成立分公司吗

  • 可以,需要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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