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分公司怎么办理营业执照

  • 具体内容如下,点击访问当地工商局官网,并登陆账号,填写的注册信息后,所需法定代表人、全体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经办人的电子签名,可点击登陆界面中的注册,先完成注册后再进行网站登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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