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借贷纠纷律师:朋友间借钱没有明确约定要收取利息吗

生活中,难免会出现手头紧张的时候,也就会出现朋友间需要借钱的情况。朋友相互帮助一下很正常,毕竟谁都有拮据的时候,此时伸出手帮朋友一把,会更显得友情的珍贵。那么朋友间借钱没有明确约定收取利息吗?重庆借贷纠纷律师解读。
 
一、关于借款合同的利息
《民法典》680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重庆借贷纠纷律师:朋友间借钱有明确约定 才能收取利息
朋友间借钱周转,屡见不鲜。
朋友之间借款,属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对利息又有哪些规定呢?
利息多高就算高利贷了?



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
1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俗称借款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于借款期限内利息必须有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
所以,朋友之间借钱要收取利息,必须有明确的约定。
 
延伸:那多高的利息是合法的?
可以用最高法2015年出台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作解答,这个规定对民间借贷利率划定了两条线:
第一条线,是年利率24%以下,这是合法的范围,在这个范围的利息可受法律强制力保障。
第二条线,是年利率超过36%的,这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债务人支付的可以要求返还。
而在24%-36%之间的利息应认定为自然之债,即对双方当事人来说约定有效,借款人自愿支付的,支付有效不得要求返还;
借款人未实际支付且拒绝支付的,出借人也不能通过诉讼强制借款人支付。
 
2、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就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通过上文重庆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重庆借贷纠纷律师:朋友间借钱没有明确约定 收取利息”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相关法律知识都有了初步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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