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没钱,起诉没用?可这样做迫使对方还钱

  • 日常生活中,重庆律师总会遇到客户问:“对方没钱,起诉有用吗”、“官司打赢的概率有多少?”、“官司打赢了,钱拿不到,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等等问题。
    从法律层面讲,官司胜诉跟能否拿到钱是两个概念,涉及两个程序,一是诉讼程序,另一个是执行程序。
    有些人可能会产生“万一拿不到钱,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不就白花了吗,从而放弃诉讼”。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重庆律师从法律层面讲讲:为什么要起诉?
    1、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从上述规定可知,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为3年,即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权为3年。
    如果超过3年,则对方可以诉讼时效过期作为抗辩理由,导致债权人败诉的风险。
     
    2、可以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在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往往会“哭穷”,转移或是隐瞒财产,给债权人造成确实无法偿还债权的假象。
    而债权人对此并不了解,唯有委托律师或是通过法院去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状况,以便真实了解债务人是否能够偿还债款。


    3、固定债权,保留证据材料
    债权人由于时间间隔太长,证据材料灭失或是毁损,导致收集证据材料困难。
    尽早起诉,一方面防止诉讼时效过期,不受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可以固定债权,法院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后,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迫使债务人还款
    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限制被申请人高消费以及公安布控,债务人子女无法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债务人无法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座以上舱位,债务人名下的唯一住房也可能被法院查封等措施,从生活的方方面面予以限制,迫使债务人偿还债务。
    只有当债务人还清债务后,才能从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予以排除。
     
    重庆律师提醒:
    在得知权益收到侵害后,应尽早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倘若仍觉得起诉没有作用,从而放弃起诉,当超过诉讼时效后,若再想追回财产,那机会可是微乎其微了。
     
    通过上文重庆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债务人没钱,起诉没用?律师指路:可以这样做来迫使债务人还款”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相关法律知识都有了初步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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